为做好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16〕86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部实际,特制定医学部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医学部博士生导师均可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5年的博士招生计划。请考生在报名前联系导师,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个人报考事项。
医学部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博士生导师等信息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博导姓名 |
1 |
100100 |
基础医学 |
李玉飞 |
2 |
100100 |
基础医学 |
刘苏来 |
3 |
100100 |
基础医学 |
张冉 |
4 |
100100 |
基础医学 |
李专 |
5 |
100100 |
基础医学 |
徐坤 |
6 |
100100 |
基础医学 |
陈愔音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
2.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外语水平应符合: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480分或六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近三年雅思6.5以上或近三年托福成绩90分以上)。
5.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以上源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以上。
6.所申请攻读博士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7.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流程
(一)考生网上申请
2025年2月10日-16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月19日前向医学部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可以面递或快递寄付,快递备注: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招生材料。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并附封面,封面内容为:报考专业名称、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及联系电话、材料顺序目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医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附件3)。说明:表中的“报考博士生导师意见”及“医学部资格审查意见”留空不填。
四、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2025年2月20日-21日,医学部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025年2月21日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医学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综合考核
1.时间:2025年2月24日-27日
初审合格考生参加医学部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申请考核QQ群公布的“综合考核安排表”。
2.缴费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24:00前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470元,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3.考核方式、内容
医学部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试科目同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同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面试: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百分制计分)。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考生汇报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问答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4.考核评分
笔试:两门专业课,50分/每门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 = 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考核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其他
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给出结论。
考核工作小组指定考核工作秘书,详细记载考生的考核情况,考核材料存档备查。
医学部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指定邮箱53573265@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4)。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录取
医学部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考核小组的考核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评定结果等综合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七、通讯联系方式
快递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371号问鼎官方· (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楼307)(顺丰寄送)
联系电话:0731-88912466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医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请报名同学加QQ群:558202528